早就想在公园要你了,公园长椅要我

关于早就想在公园要你了的最新点评答案内容如下:

早就想在公园要你了

  1、早就想在公园要你了是很不适合的。

  2、在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,伤风败俗,匪夷所思,然食色性也,现实中还是不断发生。尤其是摄像头监控时代,去酒店开房不方便或不安全,于是在教室里、在公园里、在咖啡店、在KTV包厢中、在野外都有发生。近日就有一则新闻,北方某大学的阶梯教室里,疑似一对男女学生偷欢,不料被教室里的旋转摄像头跟拍,嗣后视频传到网上,给事主与学校造成巨大困扰。

  3、在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的事主可能不被罚,但拍照的、泄密的、上传到网络的则是必罚。因为:其一、发生性关系是个人隐私,偷拍或泄露、上传视频的,属于侵犯隐私、散布隐私,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。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亦规定:“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”其二、此类视频,往往涉黄,属于淫秽物品,故如果传播开来,传播者会涉嫌触犯刑法第363条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,或者第364条的传播淫秽物品罪。所以,侵犯隐私的黄色视频,不得传播,否则面临法律风险。当然,阅者是不违法的,阅后即焚不会被处罚,保存下来则恐有传播之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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