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包衣奴才是什么意思,包衣奴才是啥意思是“包衣奴才”的意思是:清代八旗制度下世代服役于皇帝、宗室王公之家的一个奴仆群体,由来源及管理上区分为佐领下人、管领下人、庄头人三大类;主要担任府员、护卫、随侍、庄头、陵寝园寝守护等多种差使,从事管家务、供差役、随侍等,所以有“内八旗”之称,与被称作外八旗的更具军事职能的旗分佐领相对,但遇有战事包衣也应征参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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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包衣奴才是什么意思,包衣奴才是啥意思
“包衣奴才”的意思是:清代八旗制度下世代服役于皇帝、宗室王公之家的一个奴仆群体,由来源及管理上区分为佐领下人、管领下人、庄头人三大类;主要担任府员、护卫、随侍、庄头、陵寝园寝守护等多种差使,从事管家务、供差役、随侍等,所以有“内八旗”之称,与被称作外八旗的更具军事职能的旗分佐领相对,但遇有战事包衣也应征参战。
简称包衣,或称包衣佐领管领下人。
起源:
包衣一词的记载最早见于《满洲实录》(清实录)之中。
最初的起源是女真部族的下层成员、统治家族收养、接纳的非血缘关系的家族、氏族成员和部分外戚族众等。
如内府完颜氏就曾因与清太祖努尔哈赤有姻亲关系而被编入包衣。
此外,还有许多追随清太祖起兵之勋戚都隶属于包衣,八旗定制后也未有变更。
他们与统治家族结成的特殊关系,使得他们成为了最获信赖,也是最忠诚的家臣、家仆、得力助手,甚至是主人的朋友。
随着努尔哈赤家族势力的不断扩大,包衣的来源也日益复杂。
从之前的来源又拓展至战俘、契约奴仆和获罪之人。
此后,以他们作为主体的包衣成员身份也日渐稳定,开始以一个奴仆阶层的形象出现在历史之中。
简介:
上三旗包衣有自己的户籍,属于正户,其地位属于正身旗人之列。
由他们所组成的服务于皇室的机构——内务府平衡了宦官在宫内的权力,降低了宦官专权的可能性。
下五旗包衣中也有一部分拥有自己的户籍,另一部分则依附于主家户口之内。
隶属于包衣旗籍之人,除后妃家族抬旗、立战功、为官表现优异、罪案平反等缘故外,其身份是世代固定的,所生子女曰家生子,再生为二辈奴、三辈奴等,世代为主家服务。
代数越多越受主家信任,地位也较高,并掌管重要事务。
清朝入关之后,包衣可以更广泛地参加科举,由此进入仕途;
还可以备选甲兵,组成各个种类的兵营。
上三旗包衣由于直接隶属于皇帝,属于“皇帝家人”,其地位、仕途、补兵缺的机遇都要大大高于下五旗包衣。
下五旗包衣由于私属于王公,出仕机遇也基本局限于王公府内任职。
但朝廷一旦选任下五旗包衣为官,也无需征得其主家首肯。
终清一代,包衣出将入相、担任封疆大吏之人是非常多的。
包衣虽为奴仆,但主家无权对其随意进行人身侵犯。
皇帝会对虐待包衣的王公主家按照律例进行惩处,但虐待之事仍屡见不鲜。
比较严重的一例当属道光十八年(1838年)惇亲王绵恺囚禁属人一案。
惇亲王绵恺仅因琐事接连囚禁属下包衣达80余人,后被人告发,道光帝大怒,将绵恺降为郡王,革去宗令、都统等职,罚俸三年。
绵恺受此打击于同年十二月薨逝。
也有许多包衣与主家相处融洽。
还有个别悍仆势大,反过来欺压王公主家的例子。
如康亲王府包衣张凤阳曾将康亲王杰书的岳父家捣毁。
此外,一部分出任庄头者在清中后期实际上控制了主家的地,并租种给佃户,成为了“二地主”。
包衣中也有受封世爵世职之家,其中大都抬入旗分佐领,仍留于包衣者有,三等男爵胡海、张时荐、扎克塔尔;
获封世职者有二等轻车都尉白迩赫、侉色等。
管理权:
直属于皇帝的上三旗包衣称作“内务府属”,也称内三旗包衣;
隶属于旗主王公的下五旗包衣称作“王公府属”,绝大部分在关外时期就已编入包衣之内。
包衣并不是贱民,其奴仆身份仅仅与皇室、宗室王公而言,在社会上则基本与八旗中的一般旗人处于同一等级。
他们也可能有自己的官阶、财产和旗下家奴。
自乾隆二十一年(1756年)起,由于八旗生计问题,下五旗中的包衣被大量放出,导致人口日渐减少。
歧义:
因为包衣组织出现于八旗制度之前,所以初期也可以泛指除皇帝、宗室王公之外异姓勋戚贵族、未入八分宗室和一般旗人之家的奴仆,但随着包衣制度在八旗中的完善,为避免混乱,自顺治末年起,异姓旗人的私家奴仆在汉语中改称旗下家奴、八旗户下家奴等,在法律、婚姻、政治权利等方面的地位均要远远低于包衣。
清朝的包衣奴才是干嘛的,地位高吗?
奴才一词,通常是贬义的意思。
即使在清朝,如果是在民间,奴才还是一个贬义词,就是指那些失去自由奴仆,或者地位低微的人。
但是,在清朝的旗人中,奴才却成为一个褒义词了,没有一定身份是不能自称奴才的。
而这些自称奴才的人,通常就是旗人中的包衣,这才有了包衣奴才之说。
“包衣”是什么呢?这要从清朝的八旗制度说起。
清朝满人的前身是女真人,最初以游牧、狩猎为主。
女真人在每次出猎之时,会设置临时的“牛录额真”,即十人小队的头目。
桐昌努尔哈赤时期,改“牛录额真”的汉译为“佐领”,统辖的人数也由10人扩大为了300人。
随着努尔哈赤部族的壮大,佐领的人数越来越多。
于是,努尔哈赤将每5佐领设置为1参领,并设参领(甲喇额真)1人;每5参领为1旗,设都统(固山额真)1人。
都统之上,为各旗的旗主、领主。
最初,八旗只有满人八旗,后来又增设了蒙古八旗,汉人八旗。
所以,实际上“八旗”共有二十四旗。
皇太极时期,八旗又被划分为了“上三旗”和“下五旗”,上三旗由皇帝亲领。
上三旗固定包含正黄旗和镶黄旗,皇太极时期加上正蓝旗。
到了顺治时期,多尔衮将自己统领的启轮厅正白旗划入了上三旗,将正蓝旗移出,上三旗从此固定。
旗人又分为两大类。
一大类主要负责作战,这些旗人通称为“外八旗”,又称“旗分佐领下人”。
还有一类,主要作为皇帝、宗室、王公之家的奴仆,担任皇室、王公府的官吏、护卫、随侍等职,负责管理家务,供主人差遣等等事务,这些人被称为“内八旗”,又被称为“包衣佐领下人”,即通常所称呼的包衣。
最初,包衣作为服务人员,是女真部的下层人员,以及统治家族收养的非血缘关系家族、外戚族人等。
后来,战俘、契约奴仆、罪囚也都被归入了包衣之列。
随着旗人规模的壮大,甚至一些觉罗宗室也被编入了包衣之列。
通常,包衣都是有单独户籍的,特别是上三旗包衣,全部都有独立户籍。
而下五期的包衣,有一部分也都拥有独立户籍。
拥有独立户籍的这类包衣被统称为正户,属于正身旗人之列。
还有一些没有独立户籍的,依附在主家户籍中,但是成员的属性是包衣籍。
因为包衣中,人员混杂不同,其地位还是略有不同的。
宗室、外戚或者被收养者,地位通常都比较高。
包衣的身份,世代固定,即父母为包衣,其子女后代也均为包衣。
通常,服务的辈数越多则越受信任,越受重用,地位也越高。
所以,最初是战俘之类的包衣,随着时间的推移,地位也会越来越高。
包衣男子可以参加科举,备选甲兵。
包衣未婚女子,则可以被纳入皇宫,成为宫女、妃嫔,也可以被王公纳为媵妾。
而上三旗包衣,因为直接服务于皇室,通常在内务府任职,地位相对下五旗包衣更高。
同时,上三旗包衣的仕途机会也更多。
下五旗的包衣,经皇帝特许,也可以进入上三旗,名曰抬旗。
也有因为军功、世袭爵位从包衣佐领进入旗份佐领的,也被称为抬旗。
在清朝,包衣因为科举、军功,逐渐步步高升,成为朝廷要员,封疆大吏的还是非常多的。
有名的曹雪芹家族,就是包衣出身。
而嘉庆帝的生母孝仪纯皇后,即乾隆帝的令悄隐妃,也是包衣出身。
可见,包衣的地位也是可以登峰造极,直达云霄的。
包衣为什么和奴才混在一起了呢?其实包衣是满语的音译,其意思就是家奴,全称“包衣阿哈”。
因此,包衣通常会自称奴才。
清朝的满族大臣,为了表示和皇帝的亲近关系,通常也会自称奴才,而皇帝也会欣然接受。
在通常印象中,清朝的汉人大臣是不可以自称奴才的,只能称臣。
实际上并非如此。
只要是旗人,都是可以自称奴才的,除了满八旗,也包括汉八旗、蒙八旗的旗人和包衣。
只有不在旗的人,不仅仅是汉人,才不能妄称奴才。
因此,“奴才”一词在清朝的朝廷之中,才成了褒义词。
包衣奴才,地位是相对较高的,比一般的平民百姓地位都高。
其中一些地位较高,比较富有的,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奴仆。
按照清朝的制度,宗室、王公除了包衣之外,还可以购买家奴,被称为旗下家奴。
外八旗人,以及包衣,也都可以拥有数量不等的旗下家奴。
旗下家奴基本上属于完全的奴隶地位,是最底层的仆从,近似于贱民。
所以,最初的带贬义的“奴才”,在清朝实际上是指旗下家奴。
包衣奴才也在一定程度上,成了主子,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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