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被控强奸未遂杀人服刑22年喊冤“冤枉!我没侵犯她,更没有杀她”,河南人谢哲海因为“强奸未遂后杀人”,服刑22年,出狱后仍在不断“申诉”、“喊冤”。
“冤枉!我没侵犯她,更没有杀她”,河南人谢哲海因为“强奸未遂后杀人”,服刑22年,出狱后仍在不断“申诉”、“喊冤”。看着重病在床的85岁老父亲,谢哲海表示:不想让父亲在临死前还看不到他洗白冤屈,带着遗憾走掉。
谢哲海真的有冤情吗?这个案子看起来很简单,实际很复杂。我们来仔细看看这个案子,从判决书来看:时年25岁的谢哲海埋伏在路边,欲侵犯女青年,遭到女青年反抗后恼羞成怒,用一根压水井上的铁井杆将该女子打死。最终谢哲海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但是谢哲海却有不同的说法:1996年的那个初夏晚上,谢哲海去朋友家喝酒,并在朋友家睡觉,夜深了,谢哲海和朋友被外面的动静吵醒,于是出门看热闹,当时看到一名头上淌着血的女子被人抬进诊所。谢哲海回忆,当时纯粹是看热闹心态,没想到这事却和自己牵扯上了。
根据警方的破案报告,案发当日,附近的18位男青年都曾被带走调查,最终将嫌疑人锁定为谢哲海。但是谢哲海却认说当时自己“被打迷糊了”,才落下了认罪的口供。谢哲海被判刑进监狱后,不服从领导,天天喊冤,一直到出狱仍然到处申诉。
我们来看看目前为谢哲海代理办案律师的说法:一是谢哲海的案子1996年发生,2000年才宣判,期间曾因证据不足退回侦查,说明案件当时存在很多疑点,如果证据确凿,不会拖这么;二是本案缺乏直接证据,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谢哲海的脚印、手印,杀人凶器压水井上的铁井杆上也没有谢哲海的指纹等生物痕迹,而导致最终定案的‘带血白衬衫’没有找到。
谢哲海能不能翻案呢?因为没有直接阅读过谢哲海的一手案卷,我们无法妄下结论,就说一定无罪或者一定有罪,法律总是以事实说话。但是从谢哲海锲而不舍的喊冤情况来看,如果真的是他做的,不会几十年这样一直喊冤,而且已经刑满出狱后还在锲而不舍地申诉,从主观感觉来看,很可能是冤枉的。从客观情况来看,如果按照律师的上述说法,谢哲海的案件缺乏足够客观证据,那么谢哲海有很大程度可以翻案。
我们再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,《刑事诉讼法》第253条规定,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: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、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,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;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、不充分、依法应当予以排除,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。也就是当时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,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。
法律为了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,采取“疑罪从无”,也就是:证据不足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,应当作出证据不足、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。如果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后,发现本案证据不足,那么将对谢哲海依法改判为无罪。谢哲海后续也将启动国家赔偿程序。
网友们正在持续关注谢哲海的案件,希望最终有一个公正的结果,正义虽然有时会迟到,但却不会缺席。相信法律会给本案一个公正的结果。
“我就去看个热闹!”河南周口,26年前,时年25岁的谢某被控埋伏在路边,欲对隔壁村一个22岁女青年不轨,遭到反抗后恼羞成怒,将女子打晕致死,随后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,直至2018年9月才刑满释放。
然而,谢某并不认为自己有罪,在狱中、出狱后不断“申诉”、“喊冤”,并讲述了一个与判决书完全不一样的故事。
他称当年为了给去世的奶奶过3周年,他从广东回到老家,事发当天他去朋友家中喝酒、看戏,然后回朋友家中睡觉,睡着后他被窗外人的争吵声吵醒,他有点好奇去看看,可是被朋友阻止,夜深人静后,他和朋友再次被外面的动静吵醒,一出门就看到了一名头上淌着血的女子被人抬走。而他看了一会儿就回家了。
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,第二天公安找到了他,他起初并不紧张,可谁知道最后出不来了,成了“杀人犯”!而他并不认可这个罪名,他称当时是公安局,被“打迷糊了”,才落下了口供。
据悉谢某在出狱后再次找到了20多年前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律师,原本这位律师要为其代理,但是因为突发疾病住进了ICU。随后他又找了另一名律师为其代理。而其代理律师阅卷后,发现了不少细节和疑点。
比如,此案曾因证据不足退回侦查,但后来也没补充新的证据,比如,谢某的几次有罪供述都发生在进看守所前,且存在反复。在警方的破案报告中,谢某在一次突审中交代了犯罪经过,这被警方描述为“展开强大政治攻势”后的结果。再比如,此案缺乏直接的客观证据“现场没有谢哲海的脚印、手印,凶器上也没有他的生物痕迹,就连定案的‘带血白衬衫’也根本没有找到。”
目前,其代理律师为谢某递交的再审申请,已经被河南省高院受理。
【安律说法】
谢某在狱中服刑22年,早已经从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变成了一个满头白发的大叔,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官司,他早已经像别人一样娶妻生子,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。可如今,顶着一顶“帽子”,在社会中处处碰壁,只能靠打零工为生。
谢某到底有没有被冤枉?有没有可能成为另一个“聂树斌”“赵作海”“佘祥林”这个还不好说,但是从其代理律师披露的案件信息上来看,确实存在很多疑点。
我国近年来平反了不少冤错案,而每一个冤错案件的平反其实都很艰难。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,之前的难,更多是在难以启动再审程序,而像呼格吉勒图案、聂树斌案等案件,往往申诉十几二十年,才得以启动再审程序!也正是因此才有了“再审即平反”之说。
而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258条的规定,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,应当在作出提审、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,需要延长期限的,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换句话说,再审程序审限只有6个月。谢某的再审申请现在被法院受理,那接下来的审理和判决并不难,时间也不会太长。
而如果谢某真的被平反了,谢某就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。而根据最高院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,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,每日赔偿金应为409.34元。谢某服刑22年,就能拿到300多万元的赔偿。
最后,法律不能放过一个坏人,更不能冤枉一个好人!再多的钱也换不回逝去的青春!如果谢某真的被平反了,赔偿肯定是要有的,相关的追责程序也应当启动。而唯有启动相关的追责程序,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,才能让迟来的正义少打折扣!
相关标签:男子被控强奸未遂杀人服刑22年喊冤
版权声明:本文来源于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立场与观点,特视点评无任何盈利行为和商业用途,如有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。